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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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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归还?

咨询者 : fa135335 - 内蒙古     时间 : 2010-10-13 22:42:21    状态 : 已解决



结婚俩年多酒席办了没领证男发给女方的四万元钱也花剩两万三千元了,现在两人感情不和,且男的总打女的,女的离婚那么那四万元钱应该还给男方吗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男方给女方的4万元属于男方对女方的赠与,赠与行为已经生效,财产属于女方的,男方无权要求女方返还。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13 22:51:15

张德山   [山东]    13356913365

双方没有登记,婚姻关系没有形成,属于同居关系。四万元钱是双方同居期间花的,一般不用偿还。

2010-10-13 23:04:48

陈志超   [湖南]    13549651496

首先要区分这四万元钱是一般赠与还是彩礼,如果是赠与,不用还,如果是彩礼参看下面司法解释.是彩礼还是赠与没有明确约定情况下一般根据财产数额,财产性质,出资人经济状况、当地风俗习惯来综合判断。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10-10-13 23:10:48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也不存在离婚问题,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四万元已经花去一半,是赠与的,不应偿还。

2010-10-14 00:00:48

倪振杨   [浙江]    13566782836

我认为桥归桥、路归路。 一是彩礼应当返还。依据是: 只要是以结婚为目的索要的彩礼,一般不予退还,除非有以下几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的情况属于:(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所以要返还。 二是男方实施暴力的,给你造成伤害的,你可以要求赔偿。造成轻伤以上的,可以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2010-10-14 08: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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