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事业单位的普通干部,2008年被判缓刑,现在的刑期已满,我想咨询一下,缓刑期满最新的工资执行标准
按按新录用人员的工资办理处理。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受到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在服刑期间停发工资。服刑期满后如原单位接收并安排工作,其工资待遇按新录用人员的工资办理处理。 但各地规定有些不同,如山东规定—— 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缓刑期满重新分配工作的,按降低两个以上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重新确定(聘任)职务。工资待遇按降低三个以上职务工资档次的标准,就近就低套入新任职务的工资档次。 建议咨询当地人事部门!
2010-10-14 08:21:08
《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第一条地(七)项规定:受到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在服刑期间停发工资。服刑期满后如原单位接收并安排工作,其工资待遇按新录用人员的工资办法处理。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14 08:5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