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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他能告赢吗?我不买东西去他家行吗?

咨询者 : fa135341 - 广西     时间 : 2010-10-13 23:26:17    状态 : 已解决



邻居在我家借书看,他一个人在堂屋看,当时我不在家,我老婆在厨房煮饭(我们是农村的,厨房和堂屋隔得蛮远),他看完后就走了,什么时候走也不知道。到晚上时,我才发现打工四个多月辛辛苦苦积下来的放枕头底下的四千多元钱不见,那天只有邻居来过我家,白天虽然我们不在家,但我家也没有被撬过的痕迹,所以猜可能是邻居拿的,就去他家问,我说家的钱的见了,今天只有你去过我家,是你拿的吗,是的话就给我吧,我打工好辛苦的。他说他没拿,也不见过。我说没拿就没拿吧,我就回家了。我老婆见我空手回来,她急了,说她再去问问,据她自己说,她一去就说白天只有你去过我家,没有哪个了,不是你还有哪个罗?我们打工好辛苦的,是你拿的就给我吧?我老婆有点心直口快,当时可能说话大声点了。他还是说他没拿,没办法,我老婆回家了。第二天我老婆在打工时把整件事的前前后后跟打工人的说了一下。 过了几天,邻居说要到法院告我老婆,说我老婆侮辱诽谤他,他没拿,我老婆说是他拿,现在全村的人都知道这件事了,隔壁村的要也知道了,害他抬不起头。要我买猪肉烟酒去他家请他兄弟姐妹吃,拿鞭炮去他家话,跟他赔礼道歉。其实我们没在村里说是他拿的,去过他家后我们第二天照样去打工赚钱。至于村里的人怎知道,隔壁村的人怎知道,我们也根本不知道,别人知不知道我们也不知道,也许是他乱说的。 请问:他要去法院告我,他能告赢吗? 请问:要我买猪肉烟酒去他家请他兄弟姐妹吃,拿鞭炮去他家话,跟他赔礼道歉。我也不想去,丢钱的人还出钱去跟别人赔礼道歉,什么道理。那钱本来就是我辛苦辛苦赚来的,不见了我只是去问一下他拿不拿,这样也告我?这样也要我买东西去他家赔礼道歉?我不去,行吗?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你的钱丢失了,你进行合理的猜测是允许的,你的行为基本上属于维权,只是有点过激了,没有侵犯对方的名誉权。法律上的侵犯名誉权是指凭空捏造事实,故意使他人名誉受损的行为,你的行为不具备这个特点,故不是违法行为,他向法院起诉你,不会赢的,不要担心。 你本身属于受害人,无须向其道歉,你问了一下他是否拿了你的钱,属于正常的合法行为,你买东西给他道歉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可以不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14 08:46:23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陈志超   [湖南]    13549651496

首先没有产生严重后果,肯定没有刑事责任。其次,如果你对外描述此事时没有讲是他拿走的,而是就事论事,也谈不上诽谤侵权民事责任。如果你说了不适当的话有可能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2010-10-14 00:03:53

柯和贵   [浙江]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所谓名誉,从字义上解释,就是指公民、法人的名望声誉。也就是说,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名誉侵权的形式包括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其中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的行为。 从你所叙述的事实来看,你可能涉及侵犯他人名誉权。对方去法院告你于法有据,至于能否告赢,则要看对方能否能提供充足证据,你是否真有到处宣扬此事的行为及传播的范围。但由于本案的侵权行为比较轻,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即使对方胜诉,最多判你向对方赔礼道歉。 你的钱丢了去他们家询问并无过错,但你将毫无根据的事情向外界宣扬是不对的。因此从维护邻里关系的角度来看,你有必要主动向对方赔礼道歉。

2010-10-14 08:23:15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不会承担刑事责任,民事上也没有侵权。

2010-10-14 2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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