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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是否有效?

咨询者 : fa135355 - 上海     时间 : 2010-10-14 10:24:23    状态 : 已解决



我母亲1990年去世,我父亲1992年交了购房款,这是我父亲单位的公房,并立了一份公证遗嘱,遗嘱说是把此房给了小儿子。立此遗嘱时,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父亲94年去世,没有房产证就立此遗嘱,在当时还不能算是我父亲个人的全部产权吧?,法律是不是规定没有房产证,就没有所有权,就不能立这样的遗嘱,这份公证遗嘱是否无效,小儿子还能断承吗?95年房产证发下来,户名是我父亲。请教律师,谢谢。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父亲在立遗嘱时,房屋的产权还不存在,房屋属于不动产,以产权登记为准,没有产权证就等于没有房屋的权利,你父亲立遗嘱时遗嘱的客体不存在,故遗嘱无效。小儿子无权继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14 09:43:52

王鹏   [北京]    13810438659

可以继承。

2010-10-14 10:20:06

赵因   [四川]    13908183241

这个需要明确几个问题 1、母亲去世的时候父母财产是否已经分割? 2、如果已经按照法律进行了分割,那么父亲购房属于父亲的个人财产的处理,他有权决定该房屋由谁继承,无论当时有无产权证都是父亲的个人财产部分。 3、如果母亲去世财产没有分割,那么父亲购房是以父母的共同财产支付的房款的话,那么这个房屋就有母亲为分割的遗产在里面,父亲就不能处置属于母亲部分的财产,这个部分母亲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

2010-10-14 11:18:08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应当有效,可以继承。

2010-10-14 20:25:57

张宏图   [云南]    13508709534

房产是你父亲个人的财产 ,公证遗嘱是有效的。

2010-10-15 11:16:15

于洪军   [上海]   

f先生:根据你所提供的情况,该公证遗嘱应该有效。

2010-10-15 20: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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