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骑助动车在机动车道上和卡车相撞,造成双腿大腿骨折,是主要责任方。请问医疗费用双方如何分摊?
先由机动车投保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机动车无过错的按以下标准赔偿: 1、在高速公路、高架道路以及其他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按5%的赔偿责任给予赔偿,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 2、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按10%的赔偿责任给予赔偿,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010-10-14 16:40:56
你弟弟的损失首先由对方车辆的交强险进行赔偿,交强险赔偿是不区分责任大小的,最高限额是12.2万元,余额按照双方的责任承担赔偿,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14 18:31:10
先由对方车辆的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12.2万元内予以赔付 ,不足部分再区分责任赔偿,对不足的部分你要承担70--80%的医疗费用。
2010-10-14 20:5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