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普通研发人员)已提出辞职,原用人单位说我在单位竞业限制名单上,所以要启动竞业限制。离职后,需要本人定期提供社保记录,以证明未受雇;如接收到其它单位的offer,需提供offer 扫描件等通知原用人单位,由原用人单位判断新单位是否在其约定范围内。 请问:1)本人必须在离职后向原单位提供这些文件、证明吗? 2)如果新用人单位与原用人单位业务并不存在竞争关系,劳动者是不算违约的,对吗?
合同。。
2013-10-26 15:32:07
按照合同约定
2013-10-26 22:43:20
1、看双方的约定 有约定及需要提供 2、不算违约
2013-10-28 10: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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