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是土地所有人。在转租给他人种植期间,地中农作物被乙方恶意毁坏。甲方作为所有方是否可以通过打官司要求乙方赔偿造成的损失!赔偿主体是否正确。请结合法律条文做一下解释!(乙方已被公安机关以损害私人财产治安拘留过)
甲方是土地的使用权人,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甲方有权作为土地的权利主体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14 18:2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