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上班,试用期满后,与我们签合同的却是一家劳务公司,公司说看我们的表现在考虑过些时候给我们转正和公司签合同!只要没和公司签合同不管在这工作多长时间公司都可以无条件开除你!请问公司这样做有问题吗?
属于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公司不需要你们的时侯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公司属于用工单位,而劳务派遣公司属于用人单位,你要认真考虑在公司的去留问题。
2010-10-14 21:37:49
你为公司提供劳务,和公司之间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公司没有与你订立劳动关系是违法,应该支付你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公司开除你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你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14 20:57:31
如果与劳务公司签合同,你与你上班的公司之间并不具有直接的劳动关系.不存在解除和开除的问题.劳务派遗协议到期后,公司如果不和你所在的劳务公务公司续签派遗协议,你也就不能在该公司上班了.当然目前你和公司存在直接的事实劳动关系.
2010-10-14 21:08:41
属于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公司不需要你们的时侯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公司属于用工单位,而劳务派遣公司属于用人单位,你要认真考虑在公司的去留问题。------同意张律师观点
2010-10-14 21:4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