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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单位不给补交养老保险法律能管着吗?

咨询者 : sdgqw - 广东     时间 : 2009-01-23 15:01:47    状态 : 已解决



尊敬的律师: 我是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公安局的一名临时工在此单位工作了18多年从事通讯网络工作。今年市里出台文件要求各机关单位临时用工人员需从劳务派迁公司,派迁人员。在这只前我与单位签了二年的协议交了二年的保险,以前没有给我补交养老保险。今年单位让和保安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我要求公安局给我补交实际用工的养老保险,可是单位不给我补交。让我签合同,不签就辞职。在单位不合理的情况下,法律和劳动部门能管吗??我们当地的律师说劳动法对政府机关靠不上。单位的政治处说2008年执行的劳动法对补交养老保险这一块不明确。请回复!谢谢急盼。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谢灿荣   [广东]    13902840371

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用工如发生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处理,而是属于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因此,建议向该单位申请仲裁。

2009-01-23 16: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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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与公安机关之间是一种劳动关系,应当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2、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安机关的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单位应当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补缴社会保险。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赵红燕律师 咨询电话:13811204363 13969297791

2009-01-23 18:57:11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属于行政单位的聘用制职工,适用劳动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2009-01-23 17:40:52

倪振杨   [浙江]    13566782836

属于劳动关系,适用劳动仲裁!~

2009-01-24 16:5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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