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二十万元 于2009年10月31日 到2011年10月31日还清 借款 二十五万元(备注:双方以前的借贷金取消)约两年内还清,借款人每月承担5000元利息,按月支付。若提前还本金 ,每月利息按比例减少直至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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