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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再婚后房产,如何让其前妻所生子女无继承权?

咨询者 : fa528339 - 北京     时间 : 2013-10-28 15:20:14    状态 : 已解决



我父亲是山东人,年轻时在山东结婚生有一子。离婚后,在北京与母亲再婚后购置一房产。如果按照正常法律规定,其前妻所生之子也可继承父亲现有房产的1/4。父亲说山东的房子给他那个儿子,北京的留给我。怎么公正后,不会有纠纷。

  另外 9 位律师回答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你好,可以进行公证。

2013-10-28 15:23:28

邢珂铭   [北京]    18600925523

前妻之子有继承权。但父亲可按个人意愿分配财产。

2013-10-28 16:10:45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可以按个人意愿分配财产。

2013-10-28 16:17:08

岳建民   [北京]    13001133676

可以立下遗嘱,也可以现在就把房子过户给你。

2013-10-28 17:17:51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约定为你母亲所有,由你母亲处置。 或由你父亲立遗嘱指定他的财产归属。

2013-10-28 19:38:52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立遗嘱或公证赠与

2013-10-28 21:39:06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可以在你父亲生前将房屋进行分割,也可以立遗嘱进行分配,遗嘱进行公证稳妥。

2013-10-28 21:57:18

李佳   [北京]    15101031230

做遗嘱公证

2013-10-30 14:08:20

刘艳波   [北京]    400-817-8888

建议你父亲去公证处,立一份遗嘱公证,这样日后不会有纠纷。

2013-11-01 19: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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