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俩人性格不合,导致感情破裂,我想离婚,可是他不同意怎么办?离婚后我能带走我的陪嫁物品吗?因为是嫁到农村,房子是他爸妈盖的,那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吗?
那只能通过法院起诉离婚了。陪嫁特品是在打结婚后产生的,应视为婚姻存续期间女方父母的赠与。如没有特别约定,我个人认为应是共同财产。至于房子,应该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是男方父母送给你们的
2013-10-29 09:19:01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