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本人由于购房纠纷案始终无法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告方转让该楼盘,法院不作任何处理,至使该案无法执行,问:我该怎么办?还有其他方法诉讼吗?怎样才能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被告在执行期间转移财产是违法的行为,法院应该制止,你有权申请法院撤销其转移财产的行为,并起转移的财产进行执行,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16 11:20:32
本人由于购房纠纷案始终无法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告方转让该楼盘,法院不作任何处理——这是不对的! 法院应当制止。如果属于对方无偿赠与他人和恶意转移财产的,你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申请撤销,执行被转移的房产!
2010-10-16 12: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