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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咨询者 : fa135601 - 广东     时间 : 2010-10-16 10:16:00    状态 : 已解决



您们好!现咨询有关法律问题,某花园6座之一601房间改为厨房。一、601房业主向我局递交施工证明,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四第(四)款“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原市房产局于601房物业主提供方案登记备案。 二、某花园6座之一601房将住宅房间改为厨房的装修不属于改变住宅使用性质。 sswfxk@163.com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邱铭钧   [北京]    18511070828

看不出有何问题要咨询,让我猜谜语的吗?

2010-10-16 10:22:24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业主在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的该情况下,将住宅房间改为厨房,不违反目前的法律规定。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16 11:12:12

倪振杨   [浙江]    13566782836

不存在“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应当不属于需要审批的行为!

2010-10-16 12:11:25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如果不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不需要登记备案。

2010-10-16 13: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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