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续签?

咨询者 : fa528924 - 广东     时间 : 2013-10-29 18:45:32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 我在东莞工作,上次劳动合同签的时间为2012年9月3日至2013年9月2日,今年到期后公司未及时与我续签,但在2013年10月29日,公司要跟我续签,且新的劳动合同上的地址与去年签的地址不一样,我想问这种情况,我可以不签并申请赔偿吗?

  最佳答案

杨艳国律师   [广东]    13719040564

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现在这个情况不能不签

2013-10-30 15:00:28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申请赔偿

2013-10-29 21:23:5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