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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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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房产过户是否合法?

咨询者 : fa135665 - 上海     时间 : 2010-10-16 20:28:05    状态 : 已解决



我老婆和我小孩在她娘家时因为户口在那里安政策享受到了一套90多平米的补贴住房,后来她没经过我同意就过户给了她弟弟,我想问一下作为我是我小孩的第一监护人她们过户房产是否也要经过我的书面认可,现在我能否要会属于我小孩的那一部分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你老婆和你的孩子因为拆迁补偿得到了一套房屋,这套房屋是在你们婚后取得的,依法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和你孩子的财产,你的小孩占有一半的份额,你和你老婆各占四分之一的财产。你是孩子第一顺序监护人,你妻子无权把属于你孩子的和属于你的财产转让给她弟弟,侵犯了你的物权,你有权要求返还。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通则》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 , 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16 20:34:53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单薇   [天津]    15002265971

首先从法律上分析,在没有经过你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屋过户的行为侵犯了你和孩子的权利。但是如果这个事实已经形成超过2年,并且你也是明知的,则由于你的默认导致属于你哪一部分的权利无法主张,但是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你有权利主张孩子的那一部分。单薇律师QQ号码:760187599

2010-10-17 09:14:01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未经过你的同意而进行转让的,侵害了你和小孩的权利。

2010-10-17 12: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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