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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车相撞责任是否划分对?

咨询者 : fa135671 - 山西     时间 : 2010-10-16 21:26:21    状态 : 已解决



我行驶的一辆微型双排坐货车和一辆农用三轮车相撞路面是混石路,他站过中线2米,我是外省他是本省他无牌无证,无架驶证.我有架驶证,行车证,有强险,他受伤历害,两腿骨砸,我受了点轻伤,现在他们本省交警说我是主要责任,理由是交通法35条跟38条,他是交通法19条,8条,38条,请给我回答一下这个责任是否正确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对交警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话:13611365654 010-86839523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10-16 21:33:07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对方无证驾驶、超过中线违章驾驶是引起此次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应该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你证照齐全、正常驾驶对于此交通事故没有过错,不需承担责任。交警部门的认定是违法的,你可以到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要求重新认定事故的责任,法律依据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16 21:33:27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对交警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010-10-17 12:25:06

任建荣   [山西]    13403699451

如果你对交通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建议尽快申请上级交警部门复核,如果确实没有办法,那可以要求法院来重新认定,不过那时候就很难更改

2010-10-21 15: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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