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结婚,婚前个人名下有房产一套,为我与父母的住所,无贷款。我出嫁后,父母仍然要在此居住的。我担心结婚后丈夫做生意出现问题,假如外面有欠债,那是否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我们,用我这套婚前房屋抵债呢?是否法律上有种说法,不能为害第三方利益?由此可以直接把我婚前房子判给人家?
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登记在你父母名下与你们无关。如果登记在你的名下,虽然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但如果你们婚后有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的情况下,有可能用你个人财产承担债务
2013-10-30 16:39:54
婚前房子判给人
2013-10-30 20:00:49
这个处理好没有风险。只要做好夫妻财产的划分。
2013-11-01 23: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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