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9月购买浦东临港地区房子,总价61万,已经支付1万定金和50万房款,后10万合同约定过户后支付,并拿到钥匙进行装修。现房子涨价,卖家不愿卖了,或要求加价。请问这应该如何处理,如果对方不肯卖了怎么办,合同约定违约金是定金的一倍,但我们造成的损失在20万左右,包括装修15万和购买新装的家具和家电等,请问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1、根据你方陈述,卖方构成违约。 2、可以起诉要求履行合同。 合同纠纷很复杂,本律师办理过类似案件,如有需要可与本律师联系。
2013-11-01 10:07:23
为防止一房二卖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房屋产权诉前保全,禁止卖房人再出售房屋过户到他人名下转移物权,之后立即起诉要求卖房人过户登记继续履行合同,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你的房屋产权不受侵害。 如果你想继续获得房屋登记产权就按上述方法进行,如果你同意放弃房屋产权你所提到的一切损失卖房人均应当承担并非双倍定金违约金可以了事,因为你的实际损失:已付房款的利息、装修费用、合同预期利益损失(房产增值的差价)已远远超过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在起诉时可以要求法院增加违约金数额(全部损失金额)。如需专业法律帮助请电话联系我。
2013-11-02 21: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