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商标公司 !因为商标加急需要跟北京公司合作 由于对方公司服务态度跟办事效率太差 我终止了跟他的合作 可是这个公司太垃圾了 未经过我们同意私自联系我们客户 对我们的客户直接联系 说 以后单子请找他们公司做 私自把我们客户信息 通过短信跟旺旺消息散步 联系他们 导致我们流失了很大一批代理商!
你们和客户之间或上家之间,没有合同或协议约束彼此的吗?
2013-10-31 11: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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