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华人?

咨询者 : fa529968 - 北京     时间 : 2013-11-01 09:36:13    状态 : 已解决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华人,目前受聘于一家总部在上海的公司,我工作地点是在北京办事处,受聘半个月内一直向总公司咨询如何办理就业签证,这段期间不幸发生工伤并被总部告知因为没有就业签证,公司不会报销就医费用,且这段时间的工资也没有,直到就业签证办好为止才可以正式上班,才会按正常工时发工资,这段时间我不用去上班。 请问您 我可以向公司或是北京劳动仲裁申请工伤报销和正常工资(包括疗伤期间)吗? 非常感谢您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没有形成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单位承担你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协商不成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2013-10-31 21:53:37

邢珂铭   [北京]    18600925523

工伤无法处理,工资可以要求。

2013-10-31 21:55:00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您好!工伤无法处理,工资可以要求。

2013-11-01 09:16:10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工资可以要求。

2013-11-01 11:09:44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关系,就属于劳务关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工资和伤害赔偿。

2013-11-01 21:27:1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