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合同约定在10月25日前完成过户手续,并且注明如果买方贷款审批不通过,需要以现金形式补足 但是现在买方贷款审批不通过,也无力支付现金,我作为卖方,希望能协商终止合同,但是买方消失不见,我是否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呢?如果可以的话,如何操作呢?
你可以向买房人发出公告通知:通知:其在办理过户手续日之前向你支付剩余房款,如果买房人不能按期付款,将构成根本违约,你将行使解约权。买房人应及时联系你取回已付房款,并支付约定的违约金,如不联系取回,损失后果自负,你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2013-11-04 16:2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