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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鉴定?

咨询者 : fa531029 - 江苏     时间 : 2013-11-03 16:27:24    状态 : 已解决



本人在下班时间(已打卡),已出单位大门,但还未出大院子。在走路的过程中崴了脚,当时没当回事,回家后很疼,在事发三个半小时后去医院就诊,诊断为骨折。想请问是否属于工伤? 我在单位负责物业保卫工作,单位大门外停车场也是我的工作范围。但当时脚崴的时候并没有目击者在场。事后有同事看我在自己的车上,问我怎么还没走,我说脚崴了,当时我的车子就停在我们单位停车场内。这个同事是否可以作为证明人,证明我确实是在单位把脚崴了? 如果可以算工伤,我在工伤申请情况说明中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陈述?工伤可以享受什么样的待遇及赔偿? 谢谢!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刘建平   [江苏]   

一般情况下不属于工伤。

2013-11-03 18:22:24

陈志恒   [江苏]    13906115295

不属于的

2013-11-04 09: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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