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7月毕业于中专学校,当时上的是公费(是干部指标),就是报国家分配的。但等到1999年4月分配时,分配到企业单位。两年后进行机构改革,和镇合并,而失业。至今没有享受过什么,就这样变成一无所有,没有一个部门管,包括人事、政府。当时和我同年的、同班的毕业生都分配到行政事业单位,就我一人分配到企业。又一个同班的也和我一块分配到跟我一个单位,但第二年又把他重新分配到事业单位了。请问:我这样到底算什么?,我当时是不应该分配到企业?以后该怎么办?希望专家们给一个正确的答复。其实我是个孤儿,是靠姐姐供着上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