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卖给李某一套房,合同约定90天内过户。付款期间因其他问题双方经法院调解又达成新房价,李某付完全款,我们交接完房屋。但是后来李某又提出:等房本够五年(还差三年)再过户。但我现在买房贷款就成了二套房,要多交首付和利息。而且房管局说:有法院的调解书,李某直接就可办过户,不用我去按手印,李某有恃无恐我该怎办?签订买卖合同时约定过户日期,后来调解书中没有写,我能否诉至法院要求他按照合同约定90日内过户吗?谢谢。
你和李某的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受到法律的保护,李某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协助你在90日内办理过户手续,现在其拒绝办理属于违约行为,致使你现在买房贷款成立二套房,给你造成了损失,你有权到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履行房屋过户的手续,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17 11:11:23
买卖合同有约定,调解书没有约定,应当按合同约定履行。违约的。守约方可以主张相应权利! 只有判决书,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不能想当然的以为他就可以转卖。因为涉及税费问题。
2010-10-17 12: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