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不排除“谁帮我要回了房子,这个房子就是谁的"?

咨询者 : happy2005125 - 北京     时间 : 2010-10-17 13:26:08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下面是我的案子简述,请帮分析一下。万分感谢。 宁德/丈夫: 04年肺癌死. 黄桂英/妻子.宁立涛/大儿子. 宁立志/小儿子. 因我本人没有北京户口,在1996年我以宁德的名义在丰台买了一套 商品房(一下简称"401").1994年,我们签了一份协议(是宁德写的).协议的大意是: "401"(期房,94年交定金,96年交房)是我刘琼出资,以宁德的名义买的,但产权属于刘琼. 04年10月14宁德死了.05年7月18,黄桂英通过遗产公证,继承了"401".两个儿子放弃了"401"的继承权.05年7月28,由宁立涛/大儿子 代黄桂英(签字)将"401" 以低于成本价 "卖"给了他的表姐徐学玲-只是换了个名而已. 当时买房时大部分是用现金,1/3 是支票。 2009年3月17日,丰台法院就这个案子下了民事裁定书。裁定为:因不能提供被告黄桂英的准确地址,驳回起诉- 上次起诉用的是他大儿子宁立涛公司的地址。 因只知道黄桂英大概住哪里但不知道她的具体门牌号码(这个不是问题,好解决如果需要的话)。上次找的那个不是真的律师(后来我才知道),所以耽误了。那我这个案子有必须在2年内再起诉一说吗还是无时间限制? 请概述一下诉讼基本思路,我觉得合适就联系。 谢谢!刘琼 zhebangliu@yahoo.com.cn 但是我很想要回属于我的房子.哪怕案子打到最高人民法院.不怕花时间,不怕花钱但是就不能咽下这口气!!!我有协议,可以证明房产是我的,只是写的宁德的名 - 人虽死了但可以验笔迹;我有房款的1/3支票付款(2/3是现金付的);我的房客都知道这个房子是 我的只是宁德的名(我出国之后,宁德帮着收房租,自然这些租金也被坑了)。 我只能选择要回我的房产,因为被告卖这个房子的价格低于市场价的40%-50%,“免税”转到他表姐的名上。正常人一看就知道是“假卖”。 我还有个想法,不排除“谁帮我要回了房子,这个房子就是谁的”。因为每每想起这件事,就让我愤怒,不平静,接着就是“默默无语”...无数次我想到了报复,怎样去报复...报复到他后悔不该去抢我的房和钱.其实我算是个理性的人.可能是它严重伤害了我的自尊吧。 大家有兴趣,有好主意请联系,帮帮忙.谢谢。刘琼。zhebangliu@yahoo.com.cn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根据你提供的案情,本案代理思路如下: 1、首先根据你的协议等证据,撤销那份遗产公证,确定房产的产权人为你。 2、以产权人的名义,撤销宁立涛与徐学玲 的买卖协议,判房产归你所有。 3、本案属于所有权纠纷,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话:13611365654 010-86839523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10-17 13:41:59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请带上所有资料来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我们给你解答。

2010-10-17 13:42:00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可以委托律师办理此案,为你要回房屋。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17 15:16:13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建议将所有材料给律师分析,确定具体的维权方案,是比较稳妥的.

2010-10-17 22:14:47

阎书波   [北京]    13552351286

怎么能会找不到对方的住址呢,建议找律师处理,应该不是很困难。Q Q846952203

2010-10-18 09:48:23

汤建彬   [北京]    15011178658

根据您的叙述,本律师作出如下分析:1、根据协议等一些证据,要求法院撤销遗产公证,确定房屋的产权人是您,2、因房屋确权后,以对方无权代理或低于市场价格买卖房屋,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3、鉴于您第一次诉讼没有委托专业律师 ,导致驳回诉讼请求,但是不存在时效的问题,仍可再次提起诉讼。本律师可以帮您维权,电话15011178658

2010-10-21 16:27:22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