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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前共同房产,如果女方提出离婚在法律上如何分割??

咨询者 : fa135859 - 湖北     时间 : 2010-10-17 16:03:27    状态 : 已解决



我们婚前共同负债购得一处两层门面房,底层出租,二层居住.是以我的名义在单位买的破产房.他借了七万,我借了两万.房产证至今没办下来.如果女方提出离婚,在法律上这出房产如何分割?如果我带女儿的话又该如何分割?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唐康   [吉林]    15543140357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的投入视为债权。

2010-10-17 16:13:03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房屋属于不动产,是以你的名义购买的,即依法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如果你提出离婚,你需支付给对方7万元债务即可,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你,这和谁带女儿无关。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17 18:55:53

严亨春   [四川]    13547251888

产权是你的,丈夫是你的债权人

2010-10-17 19:28:31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的投入视为债权。

2010-10-17 20: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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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个人所有,对方投资,按照债权办理

2010-10-23 08: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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