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商服2011年2月30号到期。2010年要交取暖费。一年七个月取暖期。10月到五月。因为房子到期所以我交到2011年2月底。还有两个月取暖费应该房东自己交。房东现在拒交。我也不可能给他交我不用的那两个月。我现在不交说要我搬走。我有合同的。他是不是没权利让我搬走。因为没有到期。请律师帮我出出主意.谢谢·!
那两个月取暖费应该由房东承担.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10-18 12:44:23
后两个月的取暖费不在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应当由房东承担。
2010-10-18 14:29:54
因为合同没到期,你有权利继续使用房屋。余下两个月的取暖费应当由房主交。
2010-10-22 21:12:04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