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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证期限?

咨询者 : fa533741 - 北京     时间 : 2013-11-09 20:48:01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已开庭审理,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已举证质证,现在原告、被告又拿出证据(不是新证据),是不是已经超过举证期限?第三人该怎么办?我该对这些证据质证吗?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的 证据是必不可少的

2013-11-09 20:50:50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关键看是否有举证期限,没有并且庭审没有结束前可以质证

2013-11-09 20:51:20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如果是规定了举证期限,或者法院已经明确表明举证期限结束的,不得再提供新的证据。

2013-11-09 22:49:37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已经回复

2013-11-10 10:47:29

李佳   [北京]    15101031230

看本案是否指定了举证期限。如果已经超过举证期间,可以不对该证据予以质证。

2013-11-10 11: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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