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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咨询者 : yuan704267591 - 广东     时间 : 2013-11-11 14:23:13    状态 : 已解决



是这样的,我在7月份跟一家公司签订了试用期合同,合同上的试用时间是3个月,然而在3个月过后任未给予转正,便向公司提出询问,得到的结果是本部门经理在本人未知情的情况下跟人力部达成口头协议将试用时间改为4个月,此过程中未涉及到签订劳动期限合同,只是签订一份试用期合同,如今本人也不清楚该公司期限合同为多少年,但有询问过本部门同事称是2年,按照这种情况我想询问下该公司是否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人是否能要求赔偿,具体能要求哪些赔偿。希望律师们能帮我解答一下问题,在此衷心感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李翠英   [广东]    13433031325

该公司违反了劳动法。

2013-11-10 20:33:37

祝祥霞   [广东]    13751017258

违法。 如果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合同期限就视为是劳动合同期限。 赔偿也没什么,如果试用期的工资低于转正后的工资,那么,可以要求补足差额。

2013-11-11 10:16:07

杨艳国   [广东]    13719040564

1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有需要可以和本律师联系,可风险代理成功后收取费用。

2013-11-11 14: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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