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如果我司生產的產品出貨,產品不標註生產廠商及生產地址,會售處罰嗎?該如何罰?
你好,根据食品安全法基辛格法律的相关规定,產品应当標註生產廠商及生產地址,否则,相关部门可以给予处罚。可以处没收产品。
2010-10-19 09:07:45
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这种行为会被处以责令改正的,根据该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 第五十四条规定: 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2010-10-19 13:3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