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于9月中买了套二手房,10月上旬签了合同;在上周去交契税时被告知还要交1%的个税,很惊讶!因为之前在未签合同算费用时,买方提出疑义:那套房没有户口在里面,是否要多交税的?当时中介就否定!之后算费用时都没有谈到个税那问题!因为新政出来,10月20日后,非唯一性住宅需交3%契税,买方迫于无奈,将税费交了。 想咨询的是:我们买方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维护权利?如果要投诉,找哪个单位比较有效?还有谈话录音是否能当证据?谢谢
中介有告知的义务,应该在订立合同的同时准确告知你应该缴纳税费的义务,由于中介疏于履行该项义务,给你造成了损失,你有权要求中介赔偿税费的损失。你和中介属于服务合同关系,你有权要求中介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谈话录音可以作为证据,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 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 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19 10:4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