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我和父亲签的协议书,书中注明父亲所有房屋产权赠送于我,如今后再婚,其夫妻均享有对该房屋的永久居住权和使用权,在签订协议后父亲再婚,现想更改该协议,我和父亲都同意。是否能更改。
你父亲对于房屋的处分属于赠与,即将房屋的居住权和使用权交给你使用,赠与行为属于单方行为,不需要被赠与人的同意,可以设立和更改赠与行为,你父亲可以随时单方收回房屋的使用权和居住权,没有超过时效,也不需你和你父亲同意。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19 14:03:41
1、可以更改,协商一致。 2、不用后母同意,该房屋即使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也是你父亲婚前财产,你父亲同意即可。 3、没有更改时效一说,想办就快点办。
2010-10-19 15:0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