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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房子遗产分配?

咨询者 : fa136161 - 山东     时间 : 2010-10-19 20:35:25    状态 : 已解决



老家有一处平房,是1972年 父母所建,批宅基地的时候因父亲户口不在家,地基上登记的为老大的名字。几年后,兄妹四人相继搬出老房子,老房子被老大对外出租收取租金(租金老大自己使用)。2000年老大去世。请问律师:兄妹三人有权继承该房产吗?兄妹三人与老大的妻子分到的比例是多少? 补充:1.老房子是父母的钱建的 2.父母去世也未有遗嘱 3.村委开了一份房屋为父母所建的证明,是否起法律作用。 4.想获得房屋的部分所有权,应该怎么做?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吕洪利   [山东]    18660152550

1、你们都可以继承该房屋,2、村问的证明有法律效力,3、如果你们你们不能协商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2010-10-19 20:37:05

陈志超   [湖南]    13549651496

如果父母没有赠与的意思,又没有遗嘱留下,你们兄妹四人有平等继承权.另外,请你交待一下,你父母还健在吗.

2010-10-19 21:02:22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房屋属于父母的遗产,兄妹三人有继承的权利,与老大的妻子各自继承四分之一的份额。 村委会的遗嘱是生效的。想要获得房屋的所有权,需要其他人放弃继承,由想要房屋的子女给付其他继承人相应的继承份额。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19 21:32:45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房子是你们父母亲的遗产,由你们兄妹四人继承,老大已经去世由其子女代位继承。村委会证明有效。

2010-10-19 23: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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