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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值夜班时被他人打伤?

咨询者 : fa136166 - 黑龙江     时间 : 2010-10-19 20:37:25    状态 : 已解决



我在值夜班时被他人打伤头部 当时脑疝 脑出血 我是医生在医院值班抢救及时 现在我左下肢麻木活动不灵活 现在据事发6月余 工伤能定几级 赔偿怎么算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陈志超   [湖南]    13549651496

工伤定几级要等身体状况稳定后才能定,工伤待遇也要等工伤鉴定定级后才能确定,除了享受工伤待遇外,如果能找到侵权人还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2010-10-19 20:59:15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的情况依法属于工伤,可能构成四级工伤,可以获得下列赔偿,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19 21:37:14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工伤等级要由工伤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同时还要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再按规定赔偿。

2010-10-19 23:17:04

仲玉华   [黑龙江]    15146366977

工伤等级需做鉴定确定,要根据你受伤部位功能受损情况评定。

2010-10-22 21: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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