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骑自行车在下班时侯与一辆无证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我妈妈的第四节腰骨骨折。肇事者是外地人,无能力赔偿,而我妈妈购买的是社保,里面并不保交通意外险。这样的情况我们除了向用工单位索偿外,还可以有哪些索偿途径?如我们对于费用无能力支付可以向哪些部门请求帮助?跪谢!!
看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2010-10-19 23:59:04
下班途中与机动车发生碰撞属于工伤,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所以你妈妈不属于工伤,只能要求肇事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赔偿.
2010-10-20 07:50:28
你妈妈是在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可以构成工伤,要求单位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工伤赔偿。
2010-10-20 11:40:41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只有与机动车发生碰撞的才属于工伤,你母亲应该不属于工伤,只能要求肇事方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承担赔偿责任。
2010-10-25 11:21:02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