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厂上班,辞工离厂,发工资当天被告知我在上班期间工作出了问题不支付工资,当地劳动局调解。调解不成,建议我仲裁给我开了一张调解意见书。我根本拿不到她的身份证复印件所以不可以申请仲裁。我到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去民事诉状有用吗?我的证据就只有地方劳动局开的一张劳动争议调解意见书和中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法院有可能按劳动法来办案嘛,如果按劳务关系我的工资怎样计算呢 。 他可不可以反诉我,叫我赔偿他的损失呢。
如果没有营业执照一般情况下应该按照雇佣关系处理直接诉讼就可以了.
2013-11-13 11:06:55
可以去起诉,对方反诉没有道理
2013-11-13 05: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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