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律师您好, 我们与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今天刚签的6年合同),现因公司改制,我们现工作还在总公司但工作归分公司管理,现总公司要给员工办企业年金,已我们工作已归分公司管理为由,不给我们办(实际我们的工资一直由总公司发放的),但同意将企业年金所需的款项拨给分公司,由分公司酌情处理此事,请问总公司的做法是否违法(是否算同工不同酬)?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与总公司签订的合同,应给予你们办理企业年金,否则行为是违法的,协商不成时,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3-11-13 13:57:20
您好!与总公司签订的合同,应给予你们办理企业年金,否则行为是违法的,协商不成时,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3-11-13 14:04:32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3-11-13 20:02:39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3-11-13 21:06:05
应该同工同酬
2013-11-13 21: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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