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曾向银行贷款200万做生意,突发心脏病,至今仍昏迷不醒,贷款已到期,这笔贷款是否由妻子承担,自己的资产只有一套房子和一辆车,估价也就70万,如果妻子无力偿还该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以家庭共同财产清偿,及时调查那两百万的去向,防止被人侵占.
2010-10-20 12:39:25
应以家庭共同财产承担.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10-20 12:42:08
夫妻关系承续起见因经营需要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承担!
2010-10-20 12:52:48
以家庭共有财产偿还,但必须留出居住的房屋.同时及时告知银行贷款人死亡的消息.
2010-10-20 12:52:51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承担连带偿还的义务。
2010-10-20 13:04:43
夫妻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应当调查200万生意的情况。
2010-10-20 15:49:54
如果你丈夫借款做生意你知道,一般应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你有证据证明该借款没有用在夫妻共同生活.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均有义务清偿.
2010-10-21 12:54:34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