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城关镇居民,今年3月,村上以县里招商引资为由头,终止了我们村四组的土地承包权,并标明执行房县国在资源局《土地法》规定生下补偿标准安置补偿(含青苗费在内),每亩30195元结算。 我是想咨询一下,村里这样做合法吗?
村委会违法。你可以起诉维权。
2013-11-14 15:06:23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