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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工时房贷不给办?

咨询者 : fa119393 - 河北     时间 : 2010-10-20 19:26:40    状态 : 已解决



我于去年8月从市某化工单位以一万元转让费买了一套集资房,并以我的名字与该单位房管科签了一分购房协议,合同约定我首付8万元,余额走贷款,交房时签订正式合同。但现在交房前夕,他们通知我:房子暂时不能办贷款了。原因是:等该化工单位明年停产后按照市里规划搬迁时,银行才给办理贷款。房管科要求我必须用现金补交到全部房款的一半时,才给我发钥匙入住,等通知可办贷款时我再办理贷款。但是我拿不出多余的钱补交,又想入住新房。请问我该怎么办才能合理合法呢?谢谢。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你们的合同已经约定你可以办理贷款,但是房管科在交房前夕,他们通知我:房子暂时不能办贷款了,房管科的行为属于违约,你有权要求继续按照原来约定的办理,他们无权要求你补充房款,法律依据是《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20 21:30:49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倪振杨   [浙江]    13566782836

属于合同纠纷,合同/协议纠纷,合同/协议中约定内容很重要,可能因为一个标点符号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所以,为慎重起见,建议带合同/协议等书面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2010-10-20 19:25:54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建议带上相关资料去当地律师事务所向律师当面咨询的好。

2010-10-20 23: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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