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筒子楼(国企宿舍楼,都是单位分配的承租房),房屋都是2家公用一家厨房。我家已经入住很多年了。厨房从中间线分割排列各家桌子作为界线几年间从没互相越界过。(我家这边有厨房窗户)。现在共用人把房屋出租,租户强行要在我家那边原来放柜子的地方修热水器洗澡(把我柜子挪走),说厨房是公用的他可以随意占地进行装修安装设备。(目前共用房主也不管)。 我已经咨询单位房管(说公用厨房原则是一人一半,而且厨房没有防水是不该安装洗澡设备的) 另外对方强占安装洗澡设备离我家洗手池和做饭的地方非常近(属于在我家洗手池和做饭处的夹角,洗澡会导致我家厨房这边地面潮湿洗衣机和橱柜都无处码放) 我想请问律师这类情况对方是否违法了物权法?如对方强行安装不拆除我可否起司解决(单位房管没有司法权只能是做行政处理作用不大无法解决问题所以希望能法律解决)请律师给于相关建议!谢谢 (备注:本人有这几年厨房内部情况的照片和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