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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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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开离职证明?

咨询者 : fa535887 - 北京     时间 : 2013-11-15 09:58:45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9月11日入职, 工作两周后,单位与我签订合同,试用期二个月,但签署合同后发现用人单位盖章处不是实际工作地点与公司,后继续工作,发现公司很多劳动诉讼,并且对于员工随意罚款,便,要求离职,但已过试用期11月10日,单位要我提出申请,并办理交接,拟离职时间为11月17日,今天已办理完交接手续,并关闭油箱等各项签字完成,但单位在开离职证明前要我签一个说交接后续发现问题的文书,我认为我工作刚二个月,并且没有大量工作,而且这个很明显是单位一种逃避责任的方式,如果交接有问题,大可不做交接签署,为什么劳动者还要在签这个,很不合理,我不同意签,公司不给我开离职证明,请问这要怎么解决?

  最佳答案

牛国荣律师   [北京]    15810115959

单位行为违法,搜集你已经交接完毕等证据,协商不成时,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3-11-15 08:35:44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你可收集证据起诉解决的

2013-11-15 08:51:04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申请劳动仲裁

2013-11-15 09: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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