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开了一些含过敏成份的药物没有提醒病人,导致病人过敏住院。病人家属要求医院赔偿,医院不承认。请问这种情况怎么打官司?赢得概率有多少?
医院有义务向患者提示各种药物的特性和注意事项,由于其没有履行法定的义务,患者可以按照医疗事故索赔。先到法院起诉,再要求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法律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21 13:44:32
可以根据病历等材料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起诉。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10-21 13: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