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外资)有一块土地未开发使用,并且甲公司注册未经营,现乙公司(内资)要收购甲公司的那块闲置土地,是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收购,收购甲公司100%的股权,请问在以股权方式的转让中该甲公司的土地能否转让给乙公司?
收购股权完成之后乙公司成为甲公司的法人股东.享有对甲公司100%的控制权.所以无须办理土地的转让手续,乙公司就已经取得了相应的权利.行使此权利时,以甲公司的名义行使.
2010-10-21 15:35:05
可以转让给乙公司。 股权转让一般程序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转让的可行性,分析股权转让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出具股权转让的法律意见,做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若为国有、集体企业,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 5、评估、验资。 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6、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股权转让的决议。 7、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 8、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 9、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21 18: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