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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购房可以违约吗??

咨询者 : fa136470 - 上海     时间 : 2010-10-21 16:58:03    状态 : 已解决



本人购买一间办公室,与卖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其中未对违约情况做出处罚规定),合同价为60万。本人私下写了字条并且交给物业公司(中介),其中指明购房价格为60万并且声明房产交易产生的所有税费由我方承担(虽不合法,但不知道有没有法律效力)。而后,本人支付了首付款(50%首付,即30万)并且贷款银行已批,现在等着过户以及缴纳房产交易税费。现在出现的问题是:此房产可能由财税部门进行资产评估,房产的评估价可能是67~70万,而本人承诺支付的所有税费有可能增加3.5万~5.2万。本人现在打算如下:1. 如果财税部门不进行评估,按合同价格缴纳税费,则本人支付所有税费,购买此房屋。2.如果财税部门评估房屋的价值是67万以上,请问本人是否可以违约并且取消购房并且要求卖方返还首付款,或是继续购房并且要求本人承诺之外的税费由卖方承担。本人现在不知道怎么做才好,也不知道如果违约本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请告诉我应该怎么做,谢谢。 (另注:本人和卖方之间的交易未经由房产中介进行,而是由无资格经营房产中介业务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现在本人已向该物业公司支付1.2万元中介费,请问如果交易终止的话,本人是否可以要求该物业公司返还已经支付的中介费)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任济舟   [上海]    15316556340

1、新增加的税费,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双方应该平均分担。 2、可以要求中介返还中介费。

2010-10-21 17:21:58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你们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你可以解除买卖合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你的行为没有给对方造成损失,也不需要赔偿对方的损失。 2.物业公司无中介的资质条件,无权代理中介业务,其行为是违法的,你有权要求确认中介合同关系无效,返还你交的1.2万元中介费,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上述第(五)项的规定,物业的中介行为是无效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21 17:32:06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你们的合同中虽然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但是你一旦违约不继续履行合同约定内容的,对方会要求你按照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物业没有房屋中介资质,收费行为不合理。对于超出原合同约定的税费,可以要求各自负担一半。

2010-10-21 20:15:57

朱守侠   [上海]    15900582009

第一个问题:您与上家的合同价格为60万,评估部门可能认为您的房屋存在低价出售逃避税费的可能,所以评估价可能在60万以; 在此情况下,我认为您不能违约。如果您不再购买房屋,则您的行为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一般合同中应该是约定了违约责任的,建议您再仔细看一下合同。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那么上家可以要求您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在多付的税费上面,可以要求就多付的部分与上家分担;可以以当时未能预见为理由,以公平原则来分担多出的税费; 第二个:如果房屋过户没有成功,可以要求中介减轻居间费用的收取。

2010-10-29 13: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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