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通过保险补偿?

咨询者 : fa136527 - 北京     时间 : 2010-10-22 08:33:48    状态 : 已解决



我的车与别人的车发生碰撞后,我方全责,我们正常走保险手续,定损后帮他修车,但是对方提出让我们给他处理交通费用,这个交通费用是否法定要给? 后来对方在4s店修车的费用是我方垫付的,已经付款,但是因为交通费问题没有达成协议,对方不给我们付费发票及相关手续,致使我方不能去保险公司报销,我们打电话对方不接,发短信对方不理,应该怎么解决

  另外 7 位律师回答

陈志超   [湖南]    13549651496

你应该支付对方合理的交通费.

2010-10-22 08:59:19

田国军   [重庆]    13340376558

你好,根据交通事故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对发生的合理交通费应当支付。现在,对方不给你们付费发票及相关手续,致使你方不能去保险公司报销,你可以垫付收据找到定损机关和修车店,要求出具相关手续。再找保险公司。

2010-10-22 09:04:09

田军   [北京]    13141233918

依据实际支付

2010-10-22 09:23:15

郝江   [北京]    18911749477

合理的交通费需要你来承担

2010-10-22 10:40:22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应当支付合理的交通费用,但要对方提供票据。

2010-10-22 10:42:11

阎书波   [北京]    13552351286

是要支付合理的交通费。Q Q846952203

2010-10-22 10:56:34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应该支付对方由于此次交通事故所支付的交通费的损失.

2010-10-22 17:42:00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