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3月买的期房,11月份交公,但是一直到来年的五月份才交工,这期间产生了差不多5000块的违约金,然后售房部一直 以公司没钱或者没处理,又说给顶暖气费物业费,前几天我过去找他们,她说我买房的时候违约了,因为没在合同期限内交清首付款,所以说我违约在先不给我违约金,请问律师这是真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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