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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土地?

咨询者 : fjmao521 - 河北     时间 : 2009-02-01 10:42:58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一个农民,1998年 由于家里欠村委会的钱 把我家地收了,这几年都外边打工,没回家去领地,今年想把地要出来。还许交纳以前欠的钱吗,这些年我家的地都被村委会给承包出去了,都没给我们,我现在想回去种地还要给钱吗,是不是不还钱我就不是农民了,我家的地还能拿回来吗?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郭叔平   [河北]    13832080774

fjmao521: 按照《土地管理法》之规定,耕地的土地承包期为30年,土地承包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村委会因欠钱收回土地的行为属违法违约行为,应当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 你可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收回自己承包的土地。 郭叔平 13832080774

2009-02-01 11:05:17

倪振杨   [浙江]    13566782836

承包归承包,欠钱归欠钱。欠钱要还,承包地也应当还给你。村委更不能剥夺你村民的资格!

2009-02-02 08: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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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收回土地,村委会朝我所要欠款,我偿还不了欠款,就拿不会土地了吗?

2009-02-01 11: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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