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于2011年6月28日(期限6个月)和2012年1月5日(期限1个月)分别从本人手借款合计29万元整。去年还款17万元,还欠12万元,下月就到诉讼时效,我如何讨回这笔钱。(有他本人写的借据和银行汇款凭证)。
你可收集证据来起诉解决的
2013-11-18 18:58:02
现在应及时起诉到法院索要,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2013-11-18 19:10:54
收集证据来起诉解决
2013-11-18 19:44:56
在时效届满之前起诉。
2013-11-18 20:22:47
可以起诉索要
2013-11-19 12:39:53
收集证据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借款
2013-11-19 14: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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